成都效仿北京 推出家政責任險
日期:2004-04-06 11:19:00
昨日市民王先生花175元購買了一份“家政服務人員責任保險”,蓉城首個保姆保險———“家政服務人員責任保險”在蓉賣出首份保單.業界認為,長期以來處于保險“真空地帶”的家政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終于有了
自己的保險.
買了保險雇主心安
“有了這份保險,我心里就踏實多了.”在某財產保險成都分公司簽完保單后,王先生長長地松了一口氣.從即日起的一年內,他所雇傭的家政服務人員一旦在他家中遭受意外傷害,只要認定是王家的責任引起的,5萬元以內的賠付都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
保姆保單最高賠10萬
據這家財產保險成都分公司業務部門負責人介紹,該險種本月剛在成都上市,被保險人為家庭聘用的合格的家政服務人員.當他們在為雇主提供家政服務過程中遭受意外傷害時,如果接受服務的家庭成員依法應該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將給予最高10萬元的賠付金.保險條款中還特別強調,對于“家政服務人員的違法、犯罪、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行為”,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某家政服務公司負責人認為,長期以來,由于家政服務行業從業人員未被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之內,又無意識和經濟能力投保商業保險,他們的保障一直是“真空地帶”.因此,在從業過程中出現意外事故后的經濟賠償問題一直得不到良好的解決,由此引發的經濟糾紛也不斷出現.“家政服務人員責任保險”可以有效化解家政服務人員的意外風險,在意外事故發生時可以得到切實的經濟補償,還可以有效規避家政公司及雇主的用工風險.
律師說法
家政服務人員出現意外,主人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這一情況到底該怎樣界定?四川嘉世律師事務所的張菊霞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關鍵是看主人是否存在過失,其中包括主觀過失和客觀過失,而現實生活中以客觀過失居多,如:防護欄年久失修,家政服務人員擦窗戶玻璃時墜地致殘或身亡;高壓鍋、電器超期“服役”,保姆觸電死亡等.另外,明知站在沒有任何防護設施的窗臺上擦窗戶有危險,卻要求家政服務人員去做,一旦出現事故,主人就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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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日,北京市家政協會與保險公司簽訂合作協議,聯合推出面向家政協會所屬近百家會員單位近五萬名家政服務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為北京家政行業的服務人員提供全方位的人身安全保障.保險期限為1年,可自由選擇3種交費方式、5檔保險責任的多種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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